民國97年9月4日修訂
民國98年3月25日修訂
民國99年10月25日修訂
民國103年12月13日修定
民國104年06月23日修定
民國104年12月11日修定
民國105年03月02日修定
民國106年03月15日修定
民國106年10月12日修定
民國107年08月29日修定
民國108年06月12日修定
民國109年10月30日修定
民國110年09月15日修定
(一)見習:針對在學學生,實地觀察學習,必要時得在本院醫事人員指導下,有限度參與醫療工作。
(二)實習:針對在學學生,親身實地學習,在本院醫事人員指導下,可參與醫療工作。
(三)代訓:針對院外醫事人員,透過有計劃的訓練活動,培養醫事專業技能。
(一)代訓人員:須領有專業證書、醫事技術人員證書、相關專業系所之畢業證書或執照者(包括:醫師、護理師、藥師、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檢驗師、社工師、營養師等)
(二) 學生:學校與本院簽實習合約或依文辦理之學生。
(一)受訓人員由本院各科室決定其考評方式。
(二)受訓人員在本院接受訓練期間,應遵守本院各項規則,並接受本院相關科室人員之督導。
受訓人員考評由本院承辦科室及該服務機關/學校共同負責,受訓期滿得依考評情形發給受訓相關證明。
八、本要點由本院『醫學教育暨研究發展會』訂定,陳 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表一: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實習代訓相關費用收費標準
(一)實習費用表
單位 |
本院收費標準 |
---|---|
醫科 |
實習醫學生:免費 (非實習醫學生,則視學生科系,依相關職類收費標準進行收費) |
護理科 |
600元/月/人(未滿一個月以週計算) |
職能治療科 |
300元/週/人 |
營養室 |
2000元/月/人 |
藥劑科 |
500元/週/人 (與本院簽訂聯合訓練合約之醫院,送訓學生至本院實習時,得優免實習費用) |
檢驗科 |
1000元/月/人 |
社工科 |
300元/週/人 |
心理科 |
6000元/6月/人 |
醫療行政人員 |
1200元/月/人 |
其它 |
費用另議 (如無法界定上述職類之科系,視實習學生實習單位/職類之收費標準進行收費) |
(二)代訓費用表
費用 項目 |
每週代訓2天(含)以內 |
每週代訓3天(含)以上 |
---|---|---|
護理人員 |
2000元/月 |
4000元/月 |
醫事人員 |
2000元/月 |
4000元/月 |
醫師 |
4000元/月 |
8000元/月 |
備註:依據94年5月份(94.5.19)第二次主管會議記錄提案討論,主席指示:1.護理人員及醫事人員通過適用本案,醫師部分另議。2.未滿一個月按週計算。
表二: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接受院外受訓人員之體檢項目表
|
項 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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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部X光 |
HBsAG |
Anti-HBs |
A型肝炎(IgM)抗體 |
傷寒 |
皮膚檢查 |
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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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期限 |
一年內 |
||||||
醫事人員 |
◎ |
◎ |
◎ |
|
|
◎ |
|
營養師 |
◎ |
◎ |
◎ |
◎ |
◎ |
◎ |
|
醫療行政人員 |
◎ |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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